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川发改法规〔2021〕125号)要求,为着力解决自然资源系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交易效率,现就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等3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 2022年2月1日起启动。启动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按原有方式开展。
二、试运行范围
(一)自然资源厅作为招标人且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工程项目,均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二)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招标人且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均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二)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招标人且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等3类工程项目(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条件成熟的应通过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条件不成熟的应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建设,系统建设完成前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三、试运行内容
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编制招标文件、上传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和答复、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以及通过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电子辅助评标不能满足项目特殊性需求或评标系统故障时,方可采用线下评标措施)等。
四、相关要求
(一)请尽快学习掌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流程,认真组织试运行工作。
(二)试运行期间,应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市场反应和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促进系统成熟运行。
(三)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login.spprec.com)。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